根据《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选聘博士公告》,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6日,共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,可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反映(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407,邮编:518000,联系电话:26032925,传真:26032921,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)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,以示负责。
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,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。
公示期满,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,用人单位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。
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
2021年1月18日